中共旺苍县纪委关于五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6-12 11:33:00 来源:本网

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五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旺苍县天星镇党委副书记杨某在撂荒地整治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2022年6月,全县实施第二轮撂荒地整治工作,杨某作为天星镇木瓜村联系领导,与木瓜村党支部书记刘某具体负责木瓜村的撂荒地整治和举证工作事宜。为完成任务,杨某和刘某用已经举证通过的复耕复种地拍照上传,对木瓜村7个图斑进行了虚假举证。随后,杨某与刘某到天星镇黄松村协助开展撂荒地整治,二人以上述同样方式对黄松村2个图斑进行了虚假举证。2022年12月,杨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旺苍县林业局核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赵某某在核桃现代林业园区建设补助项目中履职不力问题。2021年8月,赵某某负责“旺苍县2021年核桃现代林业园区建设补助项目”的项目统筹、项目规划、实施指导等工作,在规划苗圃建设、采穗圃建设、品比试验园建设等三个子项目前期,未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导致上述三个子项目无法实施,50万元项目资金(已收回财政平台)被闲置,未发挥实际效益。2023年3月,赵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主办李某某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2020年3月,李某某以他人名义注册旺苍县欣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峰公司),实际由李某某控制。2020年10月,李某某利用在燕子乡松龙村任第一书记的职务便利,协调松龙村16万元产业扶持基金入股至欣峰公司,因经营不善松龙村从欣峰公司收回6万元产业扶持基金公司目前处于亏损状态,产业扶持基金存在安全风险。20234月,李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成其退回松龙村剩余10万元产业扶持基金

四、旺苍县黄洋镇古店村党支部副书记何某虚报套取退耕还林补贴问题。2018年至2021年,何某通过虚报退耕还林面积的方式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400元,并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22年9月,何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旺苍县水磨镇火花村文书唐某某违规操办生日宴问题。2022年2月,水磨镇火花村文书唐某某在家中为父亲举办80岁寿宴,宴请其亲友、邻居、部分镇村干部参加,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9月,唐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五起典型案例,有的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的在项目建设中履职不力,有的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有的虚报套取惠农惠民补贴,有的违规操办宴席,涉及耕地保护、项目建设、产业发展、惠农惠民政策、移风易俗等方面。这些问题归根到底都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和形象,严重影响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落地见效。对这些问题的查处,充分彰显了我县以“零容忍”的态度整治“蝇贪”和“蚁腐”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全县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宏伟蓝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举全党之力推进乡村振兴,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切实扛牢政治责任,以更高站位、更优作风、更实举措、更强执行力推动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落实见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站在践行“两个维护”、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纠治一切影响政策落实的突出问题,坚决惩治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以专项整治工作实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为乡村振兴清障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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